一张登记表上填了我要见的犯人的名字——艾尔卡朋,以及我的名字、地址和请求见面的原因。在我的姓名一栏我填上了自己的真名——内森黑勒,不过地址却填上了皮昆特公司,职业一栏我又写上了法律顾问。我并没有说谎,因为现在我的确代表着皮昆特公司,尽管我看起来一点儿也不像一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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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名警卫把我填好的表格递给了另一名警卫,后者通过广播,通知钢门里面的守卫去带犯人。在这段时间内,我和他们闲聊了几句,主要是讨论了一下亚特兰大与芝加哥天气的差别,其中的一名警卫说他更情愿住在亚特兰大,我心里暗想我可不想做一名监狱里的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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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又过了五分钟,他把我带到了附近的接待室里,然后让我坐在一张硬板木桌旁边。这间接待室和我的办公室差不多一样大小,不过那张硬板木桌倒是很长,在桌面和地面之间还有着一层厚厚的隔板,我估计是为了防止在桌面以下传递东西,不过在桌面以上倒没有严密的铁丝网把两边分开。在灰石墙上面还安装着有铁栏的窗户。除了桌子和椅子之外,屋里没有任何其它的设施,看起来这真是一个戒备森严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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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过了五分钟,一名荷枪实弹的警卫带着一个犯人走了进来。我仔细打量了一下我这位不同寻常的主顾。他身高约六英尺,体重大约在二百磅左右,足可以称得上膀阔腰圆。他的皮肤黝黑,稀薄的深棕色头发剪得短短的。相形之下,他的眉毛却是十分浓密,浓眉下的眼睛带着一股咄咄逼人的杀气,眼睛四周有着浓重的黑眼圈。他脑袋的形状很像鬼节上的南瓜,在他粗糙的脸上还有着一长一短两道刀疤,短疤看上去深而显眼,那条长疤从下巴一直延伸到了脖子,这就足以说明他经历过的腥风血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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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名犯人径直走到桌前,在我的对面坐下来,向我点头微笑了一下,那笑容里不自觉地流露出一丝霸气。跟着,他又从粗棉布的上衣口袋中掏出了一支又粗又长的雪茄,用火柴点燃了,接着朝我晃了晃手中的雪茄,问我要不要也来上一支。我摇头拒绝了。然后,他转头向守在门口的警卫友善地笑了一下,又点了点头。警卫会意地转身出去了,房间里只剩下我和我这位臭名昭著的主顾——艾尔卡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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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朋爽快地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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