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那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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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李相识于而立之年,由于我常年居住在天魂帝国的国都,便很快被他口中的桃源村所吸引,于是,私定终身,不顾家中反对跟随他来到了桃源村。在这里我与他一同度过了四十余年,常伴左右,甚是快乐。如今他驾鹤西去,但我仍旧痴情于他,遂亦去寻他。望看到这封信的人将它交给我们的孩子,并将我们一同葬在后山上,万分感激。沈青雨绝笔。”
(本章完)\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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