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很重的箱子送到楼下门房那儿;他叫来一个跑腿的仆人把箱子运走。此人正在追求德-拉莫尔小姐的贴身女仆。“这一招可能没有任何效果,”于连心想“但是如果成功,她就会以为我已经走了。”他开了这个玩笑,欣然入睡。玛蒂尔德可一夜不曾合眼。
他刚到图书室,德-拉莫尔小姐就出现在门口。他把回信交给她。他想他应该跟她说句话,至少这最方便,但是德-拉莫尔小姐不想听,走了。于连很高兴,其实他也不知道跟她说些什么。
“在这场正在酝酿的战役中,”他又想“出身的骄傲犹如一座高地,在她和我之间构成了阵地。战斗就在那上面进行。我留在巴黎大错特错;如果这一切不过是个玩笑的话,那我推迟行期就会使我遭人轻视,并暴露在危险面前。走了有什么危险呢?如果他们嘲笑我,我的走还是对他们的嘲笑呢。如果她对我的兴趣有几分真,我走了,这种兴趣会增加一百倍。”
对失误极端地敏感,这是他性格中的致命之处。这个失误使他大为恼火,几乎不再想这次小小的挫折之前的那个令人难以置信的胜利了。九点钟左右,德-拉莫尔小姐来到门口,扔给他一封信,转身即走。
人家要他作出决定性的答复呢,口气的高傲更增加了他内心的快乐。他乘兴写了两页纸,愚弄那些想看他笑话的人,并且在信的末尾又开了个玩笑,说他决定第二天早晨动身。
卧室在二楼,紧挨着她母亲的那个房间,但是一楼和二楼间有个
这二楼太高,于连手里拿着信在椴树下走来走去,从德-拉莫尔小姐的窗户那儿并看不见他。椴树修剪得极好,形成一个拱顶,挡住了视线。“怎么搞的!”于连生气地对自己说“又是不慎之举!如果他们想嘲笑我,让我在众目睽睽之下手里拿着信,这可帮了我的敌人的忙了。”
德-拉莫尔小姐在玻璃窗后面出现了;他半露出他的信,她点了点头。于连立刻奔向楼上自己的房间,在楼梯上正好碰见了美丽的玛蒂尔德,她眼晴里笑盈垃地,大大方方拿走了信。
他的反应的其余部分就表达得不这么清楚了,是他对动机的无聊感到惭槐吗?“但是,”他继续想“晨装的高雅,仪态的高雅,也是多么不同啊!一个趣味高雅的人三十步之外看见德-拉莫尔小姐,就能猜出她在社会中的地位。这就是可以称之为不言自明的优点的那种东西了。”
五点钟,于连收到第三封信,是从图书室的门口扔进来的。德-拉莫尔小姐依旧是一溜烟儿跑了。“真是写上瘾了!”他笑着说“其实可以很方便地谈谈嘛!敌人想得到我的信,这很明显,而且要好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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