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愿承认,不敢承认,不去承认。可这样的心情已经无法继续隐瞒下去了。
是什么时候意识到自己喜欢孟正的?
是的,这段感情见不得光。
更何况他还不是女孩子。
“我不能这么自私。”沈独清喃喃自语。
沈独清不想伤害任何人,于是他选择牺牲自己。
沈独清本不该是个胆子这么小的人。在他的设想中,如果他喜欢上了一个女孩子,他一定会喜欢得光明正大,他一定会让她知道自己的心意,他一定会想尽一切办法和她在一起,他一定会深谋远虑地为两个人共同的未来而努力。
沈母去世前留下的最后一句话是让沈独清照顾好弟弟。她说的照顾是一时的,期限是在她回来之前。可是她回不来了,沈独清就把照顾弟弟视为了自己一世的责任。如果孟正没有搬到沈独清的家里来,没有和沈家兄弟住在一起,没有彻底融入沈家兄弟的生活,那么不管他有多优秀,沈独清都很难喜欢上他。
首先,孟正足够优秀,因此他吸引了沈独清的目光;其次,他人品可贵,所以他赢得了沈独清的敬重;最重要的是,他这个人太可靠了,于是他轻易地从同居者变成了照顾者,然后在不知不觉中就变成了沈独清和沈非浊的家人。
可偏偏造化弄人,他们一个是男孩子,另一个也是男孩子。
越是喜欢,越
孟正说他在大学前都不会恋爱,于是沈独清不得不把自己的心意藏得严严实实。而沈独清心里明白,即便等孟正上了大学,他依然不敢暴露自己的心意。
所以,他大概只能永远安静地以一种不打扰对方的姿态去暗恋他了。
沈独清就是这样。
可沈独清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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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
沈独清把自己关到房间里,在q-q空间里写了一篇名为《45°的仰望》的私密日志。
如果有一天,当你看到一个孩子在用四十五度角的姿势仰望天空,那一定不是我,因为我的忧伤难过绝对不会被他人看见。天空有鸟,海洋有鱼,而我有他,这就足以安慰我从此以后无比漫长的一生了。——这是日志的结尾。
作者有话要说:甜文,放心!
四十五度的笑点,大家应该都能t的吧?都不准笑,小清清超难过的!→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