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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亨利-拉姆斯菲尔德仅用八个小时的时间,就制定出针对米高梅的低价购买方案后,本准备休息的罗兰,便决定连夜从华盛顿特区赶回纽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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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其实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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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群家伙之所以能在短时间内制定出解决方案,为的,不就是更高效的推进他们与高盛之间的谈判吗?而作为连接各方的中间人,罗兰的速度,就意味着谈判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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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一来,在他们展示诚意的同时,已经拿到自己想要回报的罗兰,就不可能故意拖延了,因为他明白,自己的回应,那就是下一次合作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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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已是半夜,所以他并没有唤来已经休息的机组成员,而是选择以八十迈的速度,平趟将近两百五十英里的路程,凌晨一点时出发,五点左右时抵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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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瞅着时间还早,于是他便悄咪咪的潜回了老婆入住的比克曼酒店,在客房里对付了两个小时,而后起身洗漱,在发现老婆没有醒来的意思后,便果断的自行享用早餐,接着拿起装有小灌木丛决议的牛皮纸袋,想去酒店的隔壁,寻找高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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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不过临行之前,他还招来了助理,向其询问老婆昨日的检查结果,待他得知,凯特昨天真去医院做过检查,各项生理指标都趋于正常后,他这才松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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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相应的疑惑,也随之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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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医生说过,她最近为什么嗜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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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在罗兰拍戏时期就跟着他的助理略显迟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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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之对视时,目光还有些躲闪,“医生说……可能是天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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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冷?”这个回答,让罗兰迷惑万分,“纽约的气温和伦敦不是差不多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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