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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陆柠却摇头道:“算了,本来也是在工地上发生的事儿,算工伤,走工伤流程。而且,不管有没有客观因素,咱们是该负责的。打这个官司也是为了堵断他们现在或以后闹事的可能。但这钱,还是由公司出,最后保险能报多少就报多少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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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他们四个股东早就商量出的结果,等出判决书的时候,由林兴跑一趟,把这个消息告诉吴猛一家,再额外给了两万块钱,顺便签个收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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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当于这事儿,由公司出四万块钱做为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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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程对此不发表其他意见,他尊重老板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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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他其实觉得做生意手段就得干脆利落,必要的时候还得狠下心肠。\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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