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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赶早不赶晚,这就想跟寅寅走。寅寅指了指杯子,说还有点酒,喝完吧,不然浪费了。
我俩权当放松一会儿,不谈正事,又瞎胡扯起来。
这期间我发现个事,虽然我俩坐在角落里,但寅寅穿的休闲装,配着她的长相与身材,让她很养眼,很多其他桌的客人都往这边看。他们一定是想不明白,我这么屌丝的一个人,怎么勾搭到这么美的女友呢?
人嘛,多多少少都要点面子,我一琢磨,既然有这条件了,自己不把握一下,太亏了。我跟寅寅一直坐得近,我就偷偷把手搭在她的椅子上了,我不敢抱她,不然被她知道我的动机,准得往死里削我,但这么一来,我也倍有面儿。尤其有个中年老屌丝,反复盯着我看了好几次,我还特意对他抖了下眉毛,那意思是你看个啥呢?
也赶得巧,没多久酒吧活动来了,就是歌手上台表演。
我真没想到,那死去的歌手在酒吧里的人气能这么高,主持人一说今天唱歌的换人了,台下观众就一片嘘声。主持人也聪明,说完过场话就下台,让新歌手自己挽局子去。
哪个当歌手的没有两把刷子?这位新来
的,上台就出撒手锏,唱了一首很劲爆的歌曲。
我这种没音乐细胞的人,也都听出感觉来了,台下气氛渐渐热闹起来。
有一个人,本来我们都没留意他,他独自坐在另外一个角落里,但劲头儿上来了,他站在桌子上伴随节奏跳起舞来。
这人怎么评价好呢?要我说就一个奇葩,长得不丑,还很爷们儿,但留着稍长的头发,把额头都盖住了。而且他穿得太破了,一双黑旧的大棉鞋,老款的上衣与裤子,看起来像是从偏远山区来的难民一样。
绝不是我一个人的眼光有问题,很多客人都拿出一副想乐的样子看着他,他却置之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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