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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个反问句,逼眼儿。
他伸手摸了摸我的脚,在袜子上的弹孔四周按了几下,然后把手指戳进洞眼。我咬着手掌号叫,愣狗一巴掌打在我嘴上。
——虽说我挺喜欢和你聊天,就像我挺喜欢我订的《纽约客》,但请你别再给我理由来他妈的找你了。听清楚了吗?
他动了动手指,但我只顾得上哭喊。连哭都顾不上了,只有他妈的喊。
——听清楚了吗?他说,又向我的脚伸出手。
——听清楚了。该死的,我听清楚了。
——很好。好上加好就是最好。我女人喜欢这么说。
愣狗抓住我的肩膀,把我拖到沙发上。他说这会疼得要命,然后脱掉了我的袜子。我使劲扇自己的耳光,让尖叫声留在喉咙里。他扔掉袜子,拿起厨房毛巾团成一个球,然后把脚压在上面。我连看都不敢看。愣狗走出去,尤比拿起我的电话。
——我们走了以后,你打911。
——我他妈……他妈该……脚上中弹,我该怎么解释……脚上中弹?
——你是作家啊,亚历山大·皮尔斯。
我捂住卵蛋,他把电话扔在我大腿上,打中我的指节。
——自己编故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