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达。
我过街去车站,往嘴里塞了一粒胃能达。赞安诺。等我三两口吃掉当早餐的松饼后,我需要吃一粒赞安诺。希望枪山路上除了唐恩都乐还有其他快餐店,我得喝点咖啡。我实在没法忍受枪山路。尤其是冬季还没打算离开、春天还没想好要不要来的那些湿冷日子。在他俩考虑清楚之前,我可不打算再毁掉一双鞋了。车站外还是那几个无处可去的老家伙,我不知道他们眼中的我是什么人。男人?牙买加人?从街上进门过闸机到站台上车已经够困难了,站在鸽子粪里等五号线更是难上加难。每次都是这样,等车的人似乎都无处可去。没有购物袋,没有背包,没有公文包,没有人拎任何包。咱看着像是圣母玛利亚小姐,因为我要去医院。还不是护士,正在接受训练。
校长看着我说,很少有您这个年纪的女性来我们这儿,她们通常已经开始养老了。谁说我不是刚开始我的人生呢?我答道,但他显然不怎么信服,但似乎也不想对一个女人说她太老了。我每天去工作,都在琢磨这个问题。但另一方面,老天做证,我最熟悉的是只在人们对我有所求的前提下了解他们。米丽森,一大早的你就别这么冷嘲热
讽了。你还挺喜欢白袜子和性冷淡款鞋子的,没忘记吧?另一方面,你在贝丝·以色列医院负责鉴别病况,发现你很喜欢这份工作。
但两周前,连续七天,不停有受了各种枪伤的牙买加人被送进医院。都是男人,其中四个送到急诊室的时候已经无力回天了。女朋友和孩子妈哭喊哇!咱该拿孩子咋办啊?就好像我知道答案似的。咱用特别纯正的美国口音说话,因为我不想被人发现我是牙买加人,那可就太糟糕了,因为目前我还挺喜欢这家医院的,我把自己视为《特雷普·约翰,医学博士》里的玛琪·辛克莱尔。一名医生有一次甚至叫我厄妮,虽然我说医生,我叫米丽森,但我还是忍不住笑了。事情很奇怪,这些受枪伤的牙买加人都来自布朗克斯,离这家医院可并不近。我没有问这个星期发生了什么,但有个医生说一个背部中了三枪的男人说:“他们杀了小本吉。现在是末日战场了,金斯敦,迈阿密,纽约,伦敦。他们杀了小本吉。”谁是本吉,他是怎么死的?医生问。我站在旁边紧紧捏住输液袋,险些捏爆了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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