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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让这位女士既当陪审团又当证人?经纪人说。他似乎很喜欢说话
。总在不该笑的时候放声大笑。
——蒂伯斯小姐?我说,她站起身,左左右右看了两圈,但没有看歌手。
——当时是十点,不,十一点。我刚结束祈祷和赞美国王,向窗外望去,看见一辆白色达桑开到门口。我看见四个男人下车,包括这会儿在后面的那一个。对,我在窗口亲眼看见的。他们从白色达桑上下来,朝各个方向跑去,就像你突然用光照一群蟑螂。有人问那个人——放兽背后的那个,不是说胡话的那个,就是他——有人问他的枪在哪儿,他说我怎么知道,大概是开出希望路的时候不小心弄掉了。我亲耳听见他说希望路。第二天,他的女朋友离开歌手家,我再也没有见过她。
接下来一个证人不等我开口就站了起来。他站起来说,你们都知道我可以在哥本哈根城和八条巷自由行走。是我去找警长杀手说,向歌手开枪的是他们这儿的人,哥本哈根城没有人要为此负责。罗爸爸永远不可能允许他们做这种狗操的——
——别说脏话。
——我的意思是说,那种事情。我说,所以啊杀手,你知道他们已经不在劳动党的地盘上了,所以你在你的地盘甚至更外面的地方找一找,把他们揪出来。那个说疯话的是他们找到的,躲在圣托马斯的树丛里。枪就插在内裤里。我问杀手的人是怎么找到他的,他们说警察知道他的下落,他跳上一辆迷你巴士,出城去乡间了。
——朝他开枪的那个人呢?他也朝我开枪来着。
——他死了,我告诉你。
——朝我开了四枪的那个人?
——死了。
——我不得不表示反对。他就在演唱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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