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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砚书的贵气是展现在细微处的,比如她拿在手里的苹果手机,是最新款的,她用的是裸机,没有带壳,没有跟别人一样买一个贵一点的手机怕摔坏了就赶紧套了壳保护起来,她可能只把这部手机当作通讯工具,讲究使用的舒适度,坏了也没关系,坏了可以再买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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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郁澜摸摸兜里便宜的二手手机,她连二手手机都要套个壳,贴个膜,很卡了也还坚持用,换一部好手机需要好几千块好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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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一部手机的事,而是她们完全就是两个世界的人,哪怕有缘在人生哪个岔口相见了,最终也无法走进相同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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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脸上有东西吗?你这么看着我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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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收回刚才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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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砚书还是做个哑巴美人吧,不讲话的时候实在太贵气了,感觉做她的狗都不配,只要一开口讲话,沈郁澜就想笑,原本还会觉得她和闻砚书这种有钱的名人是有距离的,可是听着闻砚书土了吧唧的口音,OK,无需自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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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什么,刚走神了。”沈郁澜搓搓眼,“咋了,找我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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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砚书说简单的短句可以,一旦长了,她就粤语带着普通话一块往外蹦,“琼姐说我手链落在你这里了,我想着别到时候找不到你了,就直接找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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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晚点我可能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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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砚书很是惊喜,“你能听懂我讲话?每一句都能听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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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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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别人都听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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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沈郁澜往下接这话,她们可能会相见恨晚地聊起来,顺势引出别的话题,说不定等会儿她们就能互加微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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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沈郁澜没有把话聊更深的欲望,她下意识看向了谢香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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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人生的许多第一次给过谢香衣,初牵初拥,初次动心,初次失魂,少女时期的初次春.梦给了她,初次畅想过的美好未来里主角只有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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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许多人的初恋或许爱得并没有那么深刻,但总是会成为白月光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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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郁澜对谢香衣已经没有当年的感觉了,不爱不喜欢,就连那种懵懂的好感都没有了,可她就是很坏地想看谢香衣为她露出那种后悔莫及的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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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姑且算是再次“利用”了闻砚书吧,为什么是再次,因为刚才她已经利用过闻砚书一次了,就在谢香衣问她们是不是一起来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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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做有点可耻吧,但谁不是半人半鬼,能一点私心都没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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