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各类行社、公司一百一十五家,汇集于番禺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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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带来了五百料以上大福船五十八艘,三百料至五百料的中型福船,一百四十余艘,其余小福船和其他各型船只,不下八百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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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万四千多水手、船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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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还自行筹资军费,得八十五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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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还只是广州一港,其余如泉州、宁波之类大港,怕是也不比广州差到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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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日之间,大明海军一下子,就多出了上万艘大小战船,近十万水兵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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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为了利润,开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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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明廷之前对于动员广大的海商武装参战就已经做好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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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关于三方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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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这些海商虽然自身也有不少武备,但相较于荷兰人,毕竟有些薄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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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府可以以免费租赁和廉价出售的方式,向他们临时提供一批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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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数百门淘汰下来的旧火炮,火绳枪近万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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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大量火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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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这些海商来自东南沿海各省,不同地区,许多团体之间,还存在不可调节的矛盾,想要进行统一的军事行动,就必须要建立临时的统一指挥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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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海军都督府,外派三名将领以及大量参谋人员,在浙江、福建、广东三地,组建临时舰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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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军将领担任主将,由海商推举的领袖担任副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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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最为重要和关键的,自然是广东舰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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