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于广东,除桂北、桂东外,有土司卫所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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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说着,李景兴也把明朝的广西土司制度及现状、历史向朱由榔介绍了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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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是个多民族地区,在一些少数民族地区,很难完全采取流官制度,所以唐朝时期在广西采取羁縻制度。当时唐王朝根据当时广西一带少数民族分布特点,设有羁縻州44个、羁縻县5个、羁縻峒11个。这种做法被认为是宋、元、明、清几个王朝土官制度之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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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在许多人的印象里,明朝是个注重往边疆地区移民的王朝,大量原来土官统治的羁縻地区变成了流官治理地区。但是明朝时广西依然有大量的土官,并且数量上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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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根据《古今图书集成》记载:“广西布政司领长官司三,隶兵部武选司。土官一百九十七,其中知府四人,知州三十三人,同知一人,知县六人,县丞一人,主簿一人,典史二人,巡检十三人,副巡检一百二人;嘉靖初年,设知州一人,吏目一人,巡检二十八人,改流知州二人,流知县二人,以上均隶吏部验封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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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知,在明朝,广西土司的力量还是十分庞大的,并且这些土司如同那些个内附蒙古一样,往往是明朝四处征战的重要兵源,称为“狼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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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堵胤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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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李景兴所说狼兵一事,朱由榔心中却有些意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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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李景兴的叙述中朱由榔大体了解到,这支所谓少数民族的番兵,事实上就是一支雇佣军,明廷向他们征召后,这些土司的首领们就组织自己部落、山寨的青壮力量组成一支临时军队,前往前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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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朝廷也不需要给他们提供什么编制,只要解决粮草问题,然后就是按照各自斩首的计数,向这些部落、山寨首领拨付赏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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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如此,现在光烈朝廷的财政也逐渐宽裕了,为何不能征召这些土司狼兵来补充军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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