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谙一怔,轻轻抬起头,看着面前的男人,不由问出一个更俗的问题:“礼哥,你当初为什么喜欢我啊。”
从一开始,她就没有信过时初礼说,和她结婚是因为她比较合适的说辞。
结婚那天,他信誓旦旦的说,她比较合适,他们俩比较合适,她要找个人结婚,他要成家,那再合适不过,但其实都是屁话。
只不过那时候她是顺水推舟,嫁给她是最好的结局, 也是最安全的选择。
简而言之,两人当时都是揣着明白装糊涂。
到了现在,她便也知道面前之人对自己的感情,应该从三年前就开始了吧。
什么时候知道的呢?具体说不清,隐隐约约感觉的到,他对自己太好了。
但什么时候确定他从三年前就喜欢上自己的心意,依旧是跨年那天。
跨年那天他准备了她一到二十七岁的生日礼物。
一到二十三岁的生日礼物,都是她在相应年龄段,喜欢的或者是最稀缺的东西,而从二十四岁起,那些礼物只是他想送给她的。
二十四岁的生日礼物,他选了一根手链,现在都还戴在她的手上。
而当初拿到手的那一刻,她便知道,那条手链并不是他今年准备的,而是三年前。
这条手链,晚来了三年。
一个男人想送给一个女人一条手链,什么心思不言而喻,而且还是送不出去的一条手链。
毕竟,送给自己兄弟的协议妻子一条手链?这像什么话。
协议妻子也是妻子嘛。
二十五岁的生日礼物,是一支毛笔,那时候她很喜欢他的字,有时候两人还会交流几句,那个时候他应该就想送自己一支毛笔。
二十六岁的生日礼物,则是一个包,这她有点不理解,不懂他怎么会选一个包给她。
二十七岁的生日礼物是一盒巧克力,有些草率,因为,她二十七岁生日还没过,不过快了,在三月。
“见色起意?”时初礼的手轻轻捋着女孩的发丝,嘴边勾起一抹邪笑,漫不经心道。
洛谙一愣,伸手拍了一下他的手:“认真问呢,礼哥你正经一点。”
时初礼无奈:“我真给你一个见色起意的理由,你又不愿意相信,我说点别的什么,你可能更不信。”
洛谙有些懵,挠挠头。
“那真的是见色起意?”
礼哥这么肤浅的吗?不过也是,她这么花容月貌,身材也是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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