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初礼走后,洛谙便很少去闲苑小别墅了。毕竟,潜意识里,那边还是时初礼的屋子。而且她的东西也都不在那边,住着怪不方便的。
周日,洛谙窝在闲庭大平层里看小说——结婚那天从时初礼书房里拿的,等翻到最后一页,洛谙意犹未尽地咂咂嘴。
这本小说,并不是从那边花花绿绿的霸道总裁文里选的。
当时时初礼在,问她要不要选一本书看,便也不好意思选一本言情小说,便想着让时初礼给她推荐一本《名着》,提高一下自己的B格。
没想到的是,时初礼这人,还真的蛮会推荐书的。
时初礼走后,她每天下班洗漱完的第一件事,就是捧着书看,所以厚厚的一本书,不到一周便看完了。
一个弹射起身,洛谙捋了捋身后的长发,扎成一个低马尾,小说塞进托特包,出门打算再去时初礼的书房淘一本书,显然一副把书房当成了书城的样子。
看书,还真是会上瘾。
往常周末的时候,她大概率在捏小泥人,或者是去兼职,这还是第一次完全用读书充实自己的生活。
再一次踏进这间书房,洛谙还是感叹于这里的藏书量,这真的比一般小书店的书,还要多吧。
从包里掏出书,回忆着它原来摆放的位置,准备给它放回原处,就像从图书馆借完书以后,再还回去一样。
突然,她想起时初礼说的,让她把她喜欢的书,摆到她的书架那边,就当是给他的书架减负。
想了想,洛谙转身,走到对面空荡荡的书架前,把书摆了上去。如此,在书房右侧一整面弧形墙的书架上,有了第一本书。
看着大大的书架,小小的一本书摆放在里面,洛谙莫名被激起斗志来——她要把这片书架填满!
不是买些书,枯燥地摆放进去,而是像时初礼那样,真真正正,读一本书,往进放一本书。
漫漫人生路,总要做些充实生命厚度的事情才对。
叉着腰站在书架前,洛谙幻想着自己成为文学大儒,面前摆满了各种文学巨作的一幕。
突然想起什么,洛谙拿出手机,点开微信,找到和时初礼的对话框。
洛谙:【你还记得你走前我从书房拿走的那本书嘛,我看完啦,所以,这本书被打下我的标记,被我摆到我的书架啦】
咔嚓一声,拍了一张书架的照片,发给时初礼。
他走前说,希望她把书籍摆放的位置,告诉他一下,这点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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