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娜莎弗拉米尔的祖父是莫斯科人,他的父母,从前是阿拉斯加的金矿工,后来搬到纽约州,又在纺织厂做了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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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有两个哥哥,一个妹妹,作为中不溜的老三,总是被苛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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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利兹酒店工作期间,她结识了一名姓达拉姆的投机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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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拉姆先生在外头做的什么生意,娜莎并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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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达拉姆先生追求娜莎的期间,曾带着她出入剧院,看戏,出入高档的餐厅用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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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彬彬有礼,出手阔绰,温柔体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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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他带着娜莎辞职,说是怕家里父母知晓了他们私下相交的事儿,就在窄巷子这隐蔽,人流多的地方,为她租了一间两室,有浴室的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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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给她买了衣衫用具,置办家具,请了一个佣人服侍,让她什么也没带,就从家里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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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此刻,娜莎神色错愕地站在阶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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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上身穿着件簇新的蓝色天鹅绒圆领外衣,下身是缎面条纹的裙子,裙子长,盖住了脚面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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脖颈处,挂有串珍珠,头发用发油梳过,戴着一顶有手造花的暖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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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指套着绸锻的白手套,拎一只小巧的金属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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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本就高挑纤瘦,这样一收拾,整个人看着都比往日有了几分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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娜莎肤白,发色暗中微红,五官清秀,如今敷了粉,画过眉,唇上点了口脂,竟也生出了妩媚的气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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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埃洛伊斯确定自己的眼睛没问题,她怕是都不敢去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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