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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汪县丞和孙主簿走远了,季方和还没从刚刚拿出银子的肉痛中缓过劲来:“大人,这次咱们实在是下了大血本了,您确定这银子还拿的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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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之前秦修文有对他说过为何要拿出这笔银子,可是一下子舍了一半身家,季方和觉得心里没着没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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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修文暗笑,没想到这个季方和是这么贪财的一个人,又不是花他的银子都那般不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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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这也从侧面说明,原身是极为信任季方和的,就连自己的私库也交给他打理,而季方和也确实处处为原身着想,两人之间的情谊,不是简简单单的上下级关系可以言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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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修文喜欢贪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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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东西秦修文保证不了,但是钱财么,很早之前对秦修文来讲就不过是一串数字而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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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金散尽还复来罢了。这银子,只有花出去了才是自己的,攥在手里的大部分最终都是为他人作嫁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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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方和一愣,将秦修文的话仔仔细细放在心中咀嚼了一番,才忽然惊呼出声:“大人,您说的这个话,真的再有道理不过了!我以前怎么没有从这个方面去想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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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子,只有花出去的才是自己的!一点点都没有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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攥在手里,积攒着银子,每日夜间去数一数,自然是一种莫大的快乐,可是最后这银子到底落在谁手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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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一点的,留给子孙后代;差一点的,说句不详的,抄家灭族的时候,充缴国库都算是好的,可能最后又落在了哪个贪官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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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还不如这个时候花出去,赢得官声,获取民心,尤其是在那可能还留在卫辉的潞王面前,博得一定的好感度,对元瑾的以后,定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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