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事听起来毛骨悚然,众人都不吭声,低头看自己手心,有的人接着还藏到背后,好像有人要拉过去吃一样。
七叔得意地又捋捋山羊胡:“那位官人自然吓得魂不附体,赶紧跑了。张青这样行事,也知道当官无望,他夫妻接着就不见了。活不见人死不见尸,他那帮手下也都不知道。他二人不见了不要紧,他手下那帮人没了头领,朝廷擢其精壮入伍当兵,还有一些当水手,还有的贼性不改,又当了海寇,骚扰江南沿海。”
大家感叹一番,也都不想再聊这个食人魔。王有志趁机将话题引向钱钧家里,兴致勃勃旁敲侧击把他访。谁知聊了一会,才知道钱钧家里虽然不穷,但也不是富贵人家,虽然也是吴越堂钱家,但也只是一个钱家的旁系分支,替主家管着生丝绸缎生意。家里几个武官,最高的也就是个指挥使(营长);还有一个文官,也不过是个正九品的校书郎,虽然清贵,但也没啥实权,在临安算是中等人家。
王有志听了心中有点失望,按照一般穿越小说中,主角一开始遇到的年轻人多半家里非富即贵,从此借势而起。这个钱钧家里只是个士族旁系末枝的子弟,虽然比王七六他们甚至巡检强多了,但也算不上个依靠。想想也适合,带着一千年后的知识来,本身就已经开了金手指了,还想出场就遇到贵人相助,那不成了开金大腿了?这个钱钧虽然家境中等,但好歹也可以借力。想到这里,王有志又开始打听钱钧个人在家族的地位。
钱钧城府不深,一问就说,甚至把王有志当成知心哥哥,倾诉对象。原来家里希望他读书考功名,但钱钧自幼不爱读书,喜欢舞枪弄棒。当时军队名声不好,良家子一般不愿当兵,而且现在经常打仗,他是独子,不敢有失,所以家里就想让他学做生意,派他出来到上海浦一带收生丝。这是他第一次出来,其实就是在旁边跟着学。他天天练拳棒,身怀武艺打心自起,一路上多次要与人冲突,都被众伙计劝住。
与很多人想象的不一样,真正的士族子弟大多从小就被管束很严,特别是皇城脚下,多富贵人家,大家都小心翼翼的。就是当今宰相秦桧家族的子弟都很小心。这与乡下的土豪劣绅鱼肉乡民形成鲜明对比,但士族的文明却建立在对下层百姓盘剥的基础上,没有这些压榨来的财富,也就没有士族吟诗作赋的优雅,只不过自己不干脏活就是了。
钱钧虽然只能勉强算士族子弟,但家里毕竟世代做官,家教甚严。那时候都信奉棍棒下面出孝子,钱钧都十七岁已经算是成年了,但还经常被他老子打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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