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怕无法理解:西方社会是极其多元化的,有各种各样的人、声音存在,大家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
固然有些白人男性把少数族裔女性当成蝴蝶夫人和西贡小姐,但我遇到的绝大多数白人男性都不会如此——部分原因是法律(如Title
VII第七修正案)对少数族裔的保护,部分原因是美国的司法独立和公正性,部分原因是教育体系给孩子灌输的人人平等的意识形态:在东海岸哈佛MIT耶鲁哥大NYU康奈尔Dartuth布朗Willia韦尔斯利Swarthre,一个人被认为是种族歧视者、歧视女性者、歧视同性恋者、反对移民者、歧视原住民者,就等同于【社会性死亡】。起码,我在美国和英国从来没有遇到过敢说出,“如何让女人生孩子,服服帖帖地生,一个一个地生”这种颠话的任何男性。相比之下,芝加哥大学没有safe
space(安全空间),学生教授可以发表任何言论,包括种族、性别歧视的言论——这固然是多元化的阴暗面,但也正表现出了美国的多元化有多么彻底。
自由、平等的存在,先于任何人的存在——如“弱肉强食”这一理念的存在一样,它们先于任何人的诞生——我们人类只是“发现”、应用了这些理念。而发现这些理念的第一批人,恰好是一群古希腊、罗马人,以及17-19世纪文艺复兴时期的一群老白男和老白女。他们的认识和进步不够彻底,认为这些理念只适用于和他们一样的人。所以我们后来有了马丁路德金博士,有了甘地,有了曼德拉,有了刘晓波,他们重新“发现”、应用、扩大了自由、平等的理念,希望美国非白人的群体也能享受到自由、平等赋予的力量,希望他们在亚、非、拉美大陆的公民同胞也能对抗当地的强权,享受自由、平等的体制下【人】能够拥有的完整人格。
《论语·卫灵公》说「君子不以人废言。」欧美确实有一部分白人男性享受让少数族裔女性变成“蝴蝶夫人”“西贡小姐”的权力感,但我们不应当因为他们的存在——不应当因为是老白男首先“发现”了自由、平等——而否定自由、平等这些理念本身。这些理念的实现,恰恰最能赋予弱势群体(少数族裔、女性、“低端人口”、第叁世界国家人民)力量。否则,在强权压迫下——无论是欧美殖民、资本主义强权,或是独裁政府、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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