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辈子也没碰过毛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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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他不会写毛笔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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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遂去外面折了一棵树枝,让队长甄昊磨砚台,他则用树枝写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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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高中的时候,他看过不少刘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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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刘备文,他最喜欢女人写的刘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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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的时候,他的同桌,一个文笔非常好的女生,平日里非常腼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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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写起来的刘备文,那行有流水,各种细腻,让他一度将这些刘备文当成珍藏版收藏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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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给张遂写过十篇刘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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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电车之狼到青春疼痛文学里的刘备文,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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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直都保存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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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大学毕业之后,他参加工作,一次搬家,不小心遗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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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他还遗憾了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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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文笔,自然是比不过那个女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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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也比竹简上的这篇刘备文要好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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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遂脑海里幻想着之前见过的夫人,洋洋洒洒地写了一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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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完之后,张遂吹干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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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脸色有些发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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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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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猥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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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简直就是个猥琐的屌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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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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