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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年是个特殊的分界线,似乎正进入到文字工作者的黄金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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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前看,料峭的寒意逐渐消失,对文字的包容度变高,往后看,合法赚钱的路子并不多,因为春风这时候还不明朗,不免会把脆弱的芦苇连根拔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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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枪打出头鸟,这十年间,做生意不是好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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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码还不是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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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港地户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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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台胞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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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老实写小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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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投稿的《天若有情》,是一个后世看来普通的商业故事,剧情、人设相当程序化,然而,放在这个年代会有奇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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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黑华弟因抢劫案被警方追捕。在逃避追捕中,他挟持了港地来投资的富家女jojo,两人意外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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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身份悬殊,jojo仍选择跟随华弟。然而,随着黑恶团体老大的追杀,他们的生活陷入危机,被迫走上逃亡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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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剧情出自7年后的1990年在港地上映的同名电影,由华仔和吴倩连主演,拿到近1300万港币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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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在它前面的,是《倩女幽魂》、《赌侠》、《赌圣》等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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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的最后一幕是极精彩的,富家女穿着华弟给她抢来的婚纱,在马路上狂奔,等着华弟来娶她,因为华弟承诺“天亮了”就会和她结为连理,可惜的是,立下这个flag后,华弟在当晚搏斗中大脑受钝物击伤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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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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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混黑的人不得好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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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写成小说会吸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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