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如常,回家的猎人拎着血淋淋的野兔和酒馆主争论着价钱,酒客们三五成群地围坐在木桌前,冲女侍者开着粗俗不堪的玩笑,每个人的手里都捧着一大杯浑浊的麦芽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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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里斯显然也是酒馆的常客,老态龙钟的酒馆主隔着吧台冲他微微点头,几名醉醺醺的酒客也向他大声打着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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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里斯是个耐不住寂寞的人,很喜欢这种气氛,也微笑地环顾四周,却发现了一些陌生的面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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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身材高大的陌生人审视着他,从头到脚地将他打量了一番,目光中透着骄傲和不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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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蛮荒之人也能到罗马人的酒馆里喝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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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欲走向吧台的赫里斯皱了皱眉,没有理会他,可陌生人却横跨一步,挡住了他的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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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你呢,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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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生人打量着他略微奇特的五官和偏深色的皮肤,嘴角微微翘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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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从哪里来的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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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刚果?古巴?新色雷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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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馆中的气氛凝滞下来,酒客们注视着两人,有些人眉头紧蹙,有些人满不在乎,还有些人则吹起口哨,等着看一场好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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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里斯没有回答,面色平淡,似乎在等待着陌生人的让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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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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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了,你出去吧,这里不欢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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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馆主的沧桑的嗓音响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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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的就是你,金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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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馆主看着陌生人金灿灿的长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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