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鲁克林威廉斯堡是一个很时髦的街区,古旧沧桑以及现代新颖的建筑融合在一起,形成了一种独特的氛围。这里的街道并不是由大型连锁商店所主导,而是由许多地道的餐厅、商店和咖啡馆组成,街道上有很多漂亮又独特的涂鸦艺术,这里的文艺气息很浓厚。
“这个地方有什么好的?为什么我们不去格林威治村或者曼哈顿!”
“这里的文艺气息算是浓厚,最关键的还是这里距离房车营地近。打车一个小时就到了,以后这就是我们街头表演的根据地。”
罗辑已经向自己的死党布莱克告知了自己的计划,也给他听了自己创作的歌曲,毕竟后面的拍摄需要他的配合。死党布莱克的反应,跟杰米,麦克斯还是有点区别的。他可是知道自己昏迷过的。
“我现在还是不敢相信,那首歌竟然是你创作的,认识你这么多年了,从没发现你有这种能力,你给我说实话,你昏迷的时候,是不是遇到了God!”
罗辑无语,米国的宗教氛围还是很浓厚,布莱克以前一点都不信,不过他自从知道自己昏迷过后创作出了歌曲,性情这些天也大变。他就开始变得神神叨叨。
罗辑知道这种事越解释越乱。干脆直接承认:“对对对,我遇到了God,God is A Girl。”
布莱克无语:“你别以为我不知道God is A Girl是一首歌曲。”
“既然你知道就赶紧干活吧!”罗辑催促。
“行吧!”
罗辑和布莱克带着装备,找到一处商业街的小广场,附近有咖啡馆和酒吧,周围的人来人往流量挺大的。
两人拿出前几天买的设备,吉他,麦克风,音响安装好。这个音响特别贵,用了整整1800美元,当然还有更贵的。罗辑前几天试了很多个音响,最后综合了性价比才选择的这个。
当然还有最重要的道具,前几天罗辑捡的小橘猫鲍勃。他给橘猫套好绳子,绑在自己的腰上,然后把小猫往自己的肩膀上一放。
一瞬间来来往往的人群,都注视着罗辑,吸睛无数!
罗辑在房车营地,学校和学校附近表演过很多次,才慢慢摸索出这些的。
前些日子,他在学校表演完,跟合唱团的同学们聊天说自己有一只橘猫,顺便给他们看了猫咪的照片,当时不管是男同学还是女同学都表示十分喜欢。这启发了他,干嘛不带着小橘猫一起表演呢?
后来他这样做了,在学校附近表演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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