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贝拉·米勒就在迪拜帮他创建了一个公司,专门帮他收各种专辑的分成和、剧本、版权等收入。
要不动辄几十上百万美刀的收入,完全不避税的话,以他单身的身份,这个人所得税就得交百分之三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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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上各种各样的名目,他每年的收益最少都要和丑国对半分!
而且这钱说白了是邓文歌给他留的后路。
她自然不想邓风羽就这么拿出来花掉。
默多克听后反倒是最先点头同意。
“如果是这么安排的话,那也未尝不可。”
看到邓文歌要反对,默多克连忙说道。
“这钱虽然不少,邓也不是拿这些钱去乱挥霍,在电视剧尝试对他来说也是一个很好的学习机会。
就算失败了对他的影响也不是很大,虽然学费有些贵,但对你我来说就当是一次简单的投资失败罢了。
而且他主业是电影和音乐,即使真的在影视圈没办法混了,他也回家也能帮你一起打理公司。”
也不知道他哪条说动了邓文歌,听完默多克的话她果断点头答应了。
“虽然学费贵了点,如果你真的决定了的话,你就去做吧。”
说是尝试,其实说穿了他就是打算用拍电影的手法去拍电视剧。
而且他并不是第一个这么做的人,早在1930年的时候英国的一个名叫乔治·皮尔逊的导演就这么做过。
邓风羽回国至今看了一部半电视剧的拍摄,后面《天龙》的拍摄还好,虽然看着投资也不大,但各种转场,建城道具等,还是很精良的!
但他从头看下来的《金粉》就觉得拍的太简陋了,如果没有邓风羽这边的投资,没有百族的赞助,这部电视剧就简陋得他都没眼看。
所以他想着就用这次大制作和央妈合作的同时做大夏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而且确实如他说的那般,他想尝试特效加仙侠,精良到抠细节加大制作会不会产生更大的效应。
试试大夏的电视市场到底有多大。
其实无论电视剧还是电影都好,并不是投资越大越好的。
这里面需要考虑市场的容量。
举个不恰当的例子:就好比客户只能出一百块钱,你总不能做出两百块钱的东西硬要对方给那么多吧?
这不现实!
所以当他有这个想法的时候,说实话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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