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画个句号,起码也能画个逗号。
暂时告一段落。
说来说去,仍旧是那句话:
能够被称之为故事的过程,从来不是平铺直叙。
我在林山即将栽一个大跟头,与这个大跟头相比。
在这黔南州首府我遇见了一个人,更加让我后悔。
我向来不喜欢用,大战,打仗这种词来形容我们办事。
因为我们是黑社会,不配用这种字眼。
也不喜欢用猛将,大将,小兵这种来形容刘宝,判官和他们手下毛毅些人。
因为这和朴实无华,发生在现实的故事不相符合。
我顶天算个黑恶势力头子,官家枪口过来的时候。
喊我抱头蹲下别动,我几把痒了都不敢挠一下。
能称一声蜀王都不过分的人物,不也被整得在法庭大哭。
何况我这等小角色。
我对官家畏惧害怕,这是从未否认过的事实。
还几把大将猛将,自己都替自己尴尬。
我只是个黑社会,不需要给自己脸上贴金。
同样的道理,和人起冲突,也不愿意冠上地名或是时间或是人名,将其称之为某某之战。
但有一件事,我愿意也觉得,配得上这样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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