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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抢劫不符合做大哥的基本条件。
南城最有名抢劫过的大哥,是王大祥。
我第一次见到他,是在回到南城的当晚。
和梁博文比起来,当时王大祥的生意,是到了如今都人人羡慕的生意。
他是个包租公,菜市场那几栋矮楼都是他的,在里面讨生活的李林,六七,都是仰仗他鼻息。
在最顶楼几个房间中,他提供场地给道友做神仙。
恰好那个时间段,梁博文需要大量的钱,选择了杀头生意——毒。
不可避免和这位包租公对上了。喜欢西南往事:三十年江湖风云请大家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