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他一直以为所有的女人都是为了好看而穿戴的。那之后他才留意到,他给她买的很多衣服首饰,她真的几乎都没有机会穿戴,因为那些衣服在农村穿起来,的确太惹眼了。它们被挂在衣橱里,通常只在他带她出去玩,或者大鹏他们来聚会时穿一下。而她日常穿的衣服多是在村里的成衣店做的,或者是从五天一次的集市上买的。以前他认为是她没品味,乡巴佬,但也懒得管她,因为——在家嘛,舒服就好。不过即使她和隔壁二莲穿着一模一样的从村头成衣店做出来的衣裤,她细挑的腿和腰身还是会让二莲抱怨不已,毕竟妖精通常还是会比人类好看一点点的。
现在他知道,女人的思维和男人是不一样的,男人就算曲折,也多半不够细腻,而女人,她们敏感婉转,完全是另一个方向。在那里,她宁愿放弃好看也要努力和大家都一样,那是人心和人言的方向。做为一个小戏子,你给她一片田地,她就是农妇,给她一个猪圈,她就是饲养员,给她一个厨房,她就是厨娘,给她一个舞台,她就是名伶,如果偷一件白裙,她就能装成仙女!她从来没骗人,她只是按照情境出演罢了。
说起来他也可以算是这个时代的时髦人物了,他生活的圈子也是这个时代的先锋阵营——敢于尝试极度的奢华与新潮的享受。他们是潮流的引导者,甚至他们的穿着都引领着这个城市的脚步。他们大多是在那个不管是物质还是精神都极度贫困的年代之后暴发先富起来的第一群人,而只要是先锋,都是趟雷者,趟过雷区还能活着的也算是精英了。现在,他带她走进这个社会最精英汇聚、最富裕时髦的社交圈,原以为她会兴奋不已,会如女人走进首饰店珍宝厅,或者地主婆看见一堆金子,可是不,那个坚决只肯与他共富贵的小女人,对于这个圈子并没有表现出什么更大的兴致来,相反,她紧张而局促,如同一只跑进了钢筋水泥丛林的狐狸。她格格不入地站在那个暴发的时代里,既看不见雷,也不往安全地带跑,而是站在那里傻看着。过后他问她:“阿云,你怎么不讲话呀?跟人家聊天呀!”她不说话,半天:“我不会聊,阿健。她们尽讲些买卖呀,逛街呀,看电影呀,打牌呀,再不就讲自己的老公。”“你也可以讲我呀!”他故意道。她耸耸肩,不说话了,好半天:“我觉得男人真是比女人强。”她说,他觉得这是什么意思呢?“尤其结了婚的男人比结了婚的女人。”这又是什么意思呢?!“我喜欢听男人聊天。坐在那里听他们聊天,你能学到许多东西。”他看她若有所思地:“他们是往前走的,而女人是往后退的。”他觉得这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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