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腕就要拉着艾斯去马尔福家的收藏室里挑个更贵重的把礼还回去。
不是应该只有有了妹妹才要担心妹妹会不会被外面的黄毛骗走吗!怎么有哥哥也要担心!
艾斯是个混蛋!
德拉科愤愤的扯着艾斯去挑了礼物,又亲眼盯着人把信写好一起寄回去才算是罢休。
艾斯:虽然不是我的私库可是好多钱啊,弟弟你好败家。
艾斯如今十四岁,在翻倒巷的名气已经比他老爹要大了,他更缜密也更心黑,对于金子的热衷比博金·博克先生更甚,对帅哥的热情也相当出名。可以说是脾气古怪又手段高明,最开始的时候各地的家伙还称呼他为“小博克先生”,现在他们对他的称呼已经变成了“狡猾的艾斯”。
听说他要去霍格沃兹里念书,还是从徳姆斯特朗转去霍格沃兹,黑市上甚至开了赌局,押他多长时间会受不了学校里愚蠢的同龄人而办休学。
艾斯觉得他们好夸张,他哪是那种会为了同龄人稍微蠢点儿就受不了的人呢?
再说了,蠢则蠢矣,脸好看也行啊,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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