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自愁着眉,就听常客说那人一看就是新来的,都不知道撞号。注定被拒绝。
在她看来,那短发女人潇洒靓丽,长得很美。都那样了,还会被吉霄拒绝?
“因为不喜欢啊,”常客耐着性子跟她解释,“时雨喜欢的是那种标准长发美女,尤其是肤白高挑的……喏,就像她自己那样。”
她说,她叫“时雨”。
微波炉发出“叮”的一声,方知雨骤然回神。随后她就发现自己此刻呼吸顺畅,暴走的神经似乎已在不知不觉间平息了许多。
现在,什么爆破声、装修声,她都听不见。耳边全是那日在白夜酒吧里吉霄唱的歌。
去年为了出年会节目,行政部周末到歌房检阅实力、挑人表演。方知雨自然也没能逃过,鼓起勇气唱了首她从小唱到大、自认为最拿得出手的《当你》。结果一战成名,获封“夺命歌姬”。
人是不能比的。就像她跟吉霄。明明隻小别人三岁,却好像落后别人半生:
吉霄呢?工资是她的多少倍?不然怎么能叫“贵人”。
方知雨含着蔫掉的菜叶抬头,一开始看得并不确切。直到对方来到灯光熹微处,走得很近了,她才惊觉此刻出现的,竟是那个前一秒钟还隻存在于她想象中的“贵人”。
方知雨艰难地吞下菜叶。
一边努力维持“吃”的假相,一边无法抑製地红了脸——
只有两个人,所以这次她想躲也躲不掉了。吉霄呢?还会当不认识她吗?
没话找话。但她更烦厌自己连这点技能也没有,硬是愣在那里,半天接不出下句。
送分题。方知雨终于能作答:“忙完了,我吃完这个就走。”
“卤肉饭。”
方知雨一愣。
想想林家那显眼的外卖袋,方知雨理解了。但她还是意外那个时候吉霄明明在附近,她却完全没察觉。她这个观察者多失格。
“……其实就是中午的。”
“这份卤肉饭就是中午那份。我吃剩了一半放冰箱里,这会儿热来吃。”
在长到令人难耐的沉默后,对面终于再次启口:
方知雨点点头,却不明白吉霄为什么要告诉她这个。或许她又在没话找话。
“你想不想吃点别的?”
到此,吉霄终于偏头,绕过隔板看向坐对面的女人直接问她:
方知雨还没反应过来,身体先本能地替她表达了讚同——
见她这个反应,女人坐回位置,加快打字速度:
三月
总觉得现在正发生的一切极不真实。又要开始了吗?拍电影。
她心跳不已,却又警告自己要小心谨慎。记住关紧心扉、忘却自我,把一切都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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