褥起,路知遥就觉得她不会再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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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从早上出门起她就知道路知行不会回来了,从把路知行带回这座屋子时她就知道路知行不会再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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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来,路知行离开家的时候她还是个小屁孩,分开的日子说不定比在一起的时间还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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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想来能有多少感情,路知行怎么可能为她停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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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是我歇班。”路知遥看起来还算平静,“我们炖排骨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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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子书点了点头,静静地坐在她旁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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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也没有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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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段子书开口:“早上的三明治很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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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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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知遥不知道她为什么突然提这个,她看到段子书站起来,把贴在冰箱上的便条拿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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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除了自己早上写的话,还多了一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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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知遥一直觉得便条这种东西,能让别人看到目的就算达到,没想到段子书会给她写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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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的旁边,画着一只花耳朵小狗,正冲着她呲牙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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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哪部作品里的小狗?”路知遥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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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子书告诉她不是谁的作品里的小狗,是她自己随便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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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可爱了。”路知遥盯着便条,“我还以为是哪个大热的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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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看起来没那么伤心了,问段子书说:“你能再画一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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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能画一个,当然也能画第二个。段子书想去找一张纸来,却被路知遥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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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画在这里吧。”路知遥捋起袖子,露出一截手腕:“好可爱,就像一次性纹身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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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子书有些无措,她没有想过还能画在手臂上。在她的童年里,可从来没有在手腕上画一块假表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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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路知遥已经把手伸到她跟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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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握住路知遥的手,举着笔停留在路知遥手腕上面:“就画在这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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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画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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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子书没有再推辞,在皮肤上画画的手感和在纸面上不一样。但花耳朵小狗只是非常简单的图案,就算不熟悉手感,她也不至于画得难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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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路知遥的手臂往回缩了缩,“好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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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动……”段子书抓着路知遥的手更用力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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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一只小狗出现在路知遥的手臂上。“真可爱啊。”手臂的主人不吝赞美,从各个角度欣赏身上的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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