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被告发到官府, 那几位目击者都被请去了,却作证说是那名民女诬陷张玉朗, 无故碰瓷才会不小心撞死。
\n
没有任何证据证明, 是张玉朗失手杀人。
\n
再之后,一个为非作歹的强盗被捕,牵扯到了这桩案子, 县令细查之下,才知道当初给张玉朗作证的几名目击者, 竟然全都陆续以意外的方式死去了。
\n
显然,张玉朗是为了杀人灭口, 指使强盗将当初的那几名目击者全都弄死了。
\n
但那些目击者死时没有人证物证,张家又一口咬定强盗杀人越货,为非作歹,曾与张家有怨,说的话全部是诬陷。
\n
县令自然不信张家的狡辩,只要不是傻子都知道张家究竟做了什么。
\n
但他短时间内,也找不到证据。
\n
两相僵持之下, 便将案子移交到了大理寺。\n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