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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升机,我要去伦敦。”贺云脚步滞了一秒,“去查一个叫沈确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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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云是有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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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从未标榜过特立独行,例如身在贵族权势之家,还口口声声说「钱财权势最是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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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并不觉得,因为自己是「贺云」,所以对方就要对自己百依百顺,逢迎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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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火是因为司玉怎么就可以在短短一天内,再次哄骗又玩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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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云自认自己做得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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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他从未有过交往对象,在床上或许有做得不够出色的地方——只会是暂时;司玉喊他停下,也没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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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在那晚至少反复和司玉确认了不下十次:是否真的想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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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想乘人之危,更不想第二天司玉在醒来后,后悔自己在醉酒后做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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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怕那时候,他已经褪下司玉的贴身衣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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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那晚后,他虽想司玉,也气司玉就这么把他丢在了酒店,但也从未想过,依靠所谓的权势,立刻找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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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云不喜欢用这种侵犯他人隐私的行为,来表示自己所谓的喜欢和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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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还是没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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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今晚,计算着牛津郡到伦敦不过一个半小时的车程,再加之堵车或是其他意外,两小时也肯定能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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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他却还是没能等到司玉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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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想把人逼得太紧,但这次,贺云觉得对付司玉就必须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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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小狐狸,除了猎枪,还得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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