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他,我打算把我的肾捐给他。”
方茹:“对不起,当年的事是我对不起你,我不奢求你的原谅,只愿你往后过得好。”
一字一句,清晰如昨。那年,她 17 岁,本应在书海畅游的年纪,却辍学前往 G 市打工,在一家印刷厂里谋生计。那个年代,多数从农村进城的人都选择进工厂打工,诸如电子厂、手袋厂、玩具厂、印刷厂等等。农村的人见识有限,亦无远见,父母尚且如此,孩子的视野又能宽广到何处呢?
(停留在记忆中温馨的家)
记忆中那个温馨的家,始终停驻心间。当年的古格拉亦是个缺乏远见的孩子,她也有着那个年代孩子共有的童年——留守儿童。父母因超生了老三,本就不富裕的家庭愈发捉襟见肘,他们逃离老家到市区务工,却无力带上孩子。那个年代,大多家庭的孩子皆是如此。她首次出远门的地方便是 G 市,她见识到了这座大城市,跟着叔叔婶婶居住,古爸古妈也能稍感安心。至此,得提及一段有关古格拉的童年。
古格拉所住的是一室一厅的小公寓,对于一个来自乡下的野丫头而言,在 A 市这样的二线城市,目前的生活算是中等偏下。自幼家境贫寒,勉强念了个中专。家中原本有一个姐姐和一个妹妹,原本的五口之家,虽贫寒却其乐融融,父母甚是恩爱,至少在她的记忆中,从未听闻过他们争吵。想来这世间不知有多少人渴望拥有这样一段和睦的婚姻。
虽说婚姻有时被视为爱情的坟墓,但也不可一概而论。提及爱情,这让我想起曾经问过一位男同学:“你说这世上还有真爱吗?”他回答:“废话,你回去问问你爸是不是真的爱你妈?”把我给逗得捧腹大笑,哈哈哈哈,回答得精妙,却也实在,的确没毛病,也很现实。确实,正常的婚姻家庭还是占多数。小时候印象最为深刻的事,有一件清晰至极,便是小格拉五岁那年,父亲母亲送她上学前班(那个年代的幼儿园)。别人读一年便直接升入小学一年级,而小格拉因身材娇小(如今亦是如此),老师不许她报名上一年级,无奈只得再多念一年学前班。然而,她至今都还困惑,从一年级到三年级的六个学期,她一直都与一个男孩子同桌。这倒也不奇怪,令她不解的是,她常与那男孩打架,整整六个学期,老师竟任由他们这般打闹,也不想着给她换个同桌。当然,小格拉自然是打不过男生的,每次都哭得涕泗横流。有一次打得更为激烈,男生拿起文具盒(那个年代用铁制成的装文具的铁盒)狠狠地朝小格拉头上砸去,小格拉强忍着泪水本能地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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