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sp;
因为不少人手中的“丁权”根本用不上,时有新界村落的村长带头与开发商合作,收集村民的丁权建成豪宅出售。
\n
许多村民并不介意卖出丁权——在生育率徘徊不前的香港,不少原居民家庭子女众多,甚至生育近十个子女也不鲜见。
\n
在购买者角度来看,丁屋跟别墅没有区别。
\n
但在开发商的角度,买‘丁权’比向政府购买低密度住宅土地要划算得多,在建筑方面的限制也少得多。
\n
即便算上购买丁权和补地价,这依然是一门利润极其丰厚的生意。
\n
几十年后,如在新界粉岭地区,收购丁权连地价约需费两百万港纸,加上转卖手续、建筑成本,一幢“丁屋别墅”总成本基本到不了四百万。
\n
但售价通常高达八百万-一千万港纸!
\n
在一些景观优越的地段,“丁屋”变身售价数千万港元的豪宅也不鲜见,利润高百分之两百,甚至还要更多!
\n
眼见林泽豪陷入了沉思,卫义信明白,他一定懂得这其中的利弊。
\n
深吸一口气,卫义先开始沉声道:“根据新界乡议局的统计,拥有“丁屋”权利的新界男性居民共有二十四万人,随着他们不断生育,丁屋的需求有增无减。”
\n
“子又有子,子又有孙;子子孙孙,无穷匮也。”
\n
“目前政府留作“乡村式发展”的逾一千两百公顷土地,如果用以建造三层高丁屋只可建约九万幢。”
\n
“然而,这部分土地储备如果用以建筑普通的高楼住宅,按每个住宅平均六百平方英尺计算,足以建造逾一百三十万套住宅单位。”
\n
“根据每年新住宅需求量的估算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3页 / 共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