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不可能有着任何的改变,我们最多只能给你百分之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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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华国成立的分公司,可以给你百分之四十九的股份,不过经营权必须在我们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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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说难也难,说简单也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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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怎么耍招,心机,无非就是漫天要价,就地还钱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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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盛田昭夫和井深大来说,底线就是不能交出经营权,股份可以给,但前提是必须保证索尼是由他们两个人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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鸠占鹊巢的事情,在商界太常见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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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合作对象还是林泽豪这种强人,他们必须小心小心再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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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当我第一天出来做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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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你给我分公司百分之百的股份,不还是要受制于总公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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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你的底线,我有我的成本核算,不管如何,少于百分之三十的股份就免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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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泽豪敲了敲桌子,眯着眼睛,压迫感十足道:“拜托你们搞清楚状况,现在是索尼需要我,不是我需要索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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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句不好听的,就现在岛国的经济情况,如果继续下去三个月,索尼就得申请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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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我不急,到时候我看谁着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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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索尼,林泽豪肯定是不能放过的,如果不是条件不允许,甚至三菱之类的军工企业,他都想一并打包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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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这终究是无法实现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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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多百分之二十,我们不可能丧失索尼的管理权,否则我们宁愿卖给美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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