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叶云起并没有打算停留很久。
但品尝过一道道纯正的杀猪菜后,叶云起忽然觉得把肉吃完再走也不是不行。
除了猪肉,还有第一次来就吃到的那两年半散养土鸡。
河里的鸭子,村口的鹅。
就连邻居家的那条狗,因为每次看到叶云起都嗷嗷直叫。
邻居一怒之下,把狗宰了。
天天看隔壁大口吃肉的,早就馋一口肉了,这狗真不懂事,都快过年了也不知道收敛点。
邻居还特地送来一条狗腿,换了些许猪肉去。
于是狗肉也上了餐桌。
叶云起不爱吃狗肉,那股味道,爱的人爱不释手称呼为香肉。
不爱的人倒也是接受不能。
就好比香菜一般。
但叶云起也不在意吃狗肉,他又不是白左,甚至还好奇的尝了尝,最后还是觉得其他肉更好吃。
在舅舅家里住了好几天,叶云起才带着夏楠楠回到县里,也顺便带了舅妈过去,直接安排工作。
县里的新工厂进度有条不紊,最强关系户舅妈自然是顺利入职。
随后顺利踏上回金陵的路上。
另一边,夏有志和老婆李钟红的缘分也走到了尽头。
房子要不回来,钱也没有,工作也没有。
儿子眼看就要回家过年了,一家人全都寄宿别人家,等别人回来过年了,都得被赶出去。
李钟红受不了了,决意要回娘家准备离婚。
夏有志平常恨不得和这个母老虎离婚,但李钟红真要走的时候,他又舍不得了。
反复的劝,好话都说尽了。
李钟红是看明白了,夏有志现在是穷途末路了。
别说什么夏楠楠混得好,混得好跟他夏有志也没关系了。
于是头也不回的走了。
夏有志一个人住在亲戚家,也觉得不是个事。
索性去城里乞讨去了。
至于之前那些妄想的把夏楠楠嫁给别人当老婆的事,如今自然是提也不能提了。
对方只是儿子傻,家里人又不傻,夏楠楠现在回来见面握手的都是什么级别的人物?
那家人吓得都远遁其他城市,说是旅游,实际上打定主意了,非得住个一年半载的再回来才好。
正所谓,一力破万法,当一个人的实力财力到达一定地步了,根本没必要在这些小事情上耗费太多心神,把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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