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是英文字母,又是汉语拼音字母,也是一种符合国家标准的数字符号。
所以张C的姓名符合法律规定,张C使用该姓名已经多年,在使用过程中未给国家、社会及他人造成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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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张没问题,可是这个名C,我觉得法院这样认定不一定就是对的吧?”
魏远旭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这个C,一般我们都讲是英文字母,你要说它是汉语拼音字母,这没错,但是一种数字符号,这个是不是有点牵强了?
而且汉语拼音字母可以当做法规范汉字使用吗?”
“就是说啊!”
王肃宁很是不忿:“法院说他没有违背公序良俗,这我也能理解,但问题是,这往身份证上写的东西,它不单单是牵扯到公诉良俗那么简单啊。
现在他这个名字根本打不到系统上去,难道我们还要为了他一个人,把全国的这个系统都给改一遍?
而且这案子最后要是真给他打赢了,那以后说不定还会蹦出来什么张A李B王D,那岂不是乱了套了?”
任真跟魏远旭一想还真是,啥事儿都怕出现第一例。
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出现之后,人们就会蜂拥其后。
但是接着往下看判决,法院判原告胜诉的理由还不止这一个。
【公安机关非依法定理由和程序不得改变其已作出的登记行为。
张C于2005年6月在其户口所在地完成了常住人口登记,由当地执法机关完成了核准,应当视为被告做出了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对行政主体而言,如果没有经过法定程序和法律规定的理由出现,对其已经做出的行政行为不得随意更改,也不能就同一事项做出另一行政行为。
如果张C的姓名存在不合法不应登记的情况,执法机关在张C首次进行登记的时候就应依法拒绝,并给出相应的改正建议。
鉴于办发第二代身份证并不是第一次进行居民身份信息登记,因此执法机关仅需根据之前登记核准的信息办发即可,无需更改已登记的内容。
综上,姓名权属于公民的人身权利,只要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并且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张C的名字就可以使用。
被告D市建明区执法分局应当允许原告保留其现有姓名,并为其办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你们说说,这法院是不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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