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邱中宇把法条递给另外两位法官瞄了一眼,让他们心里都有了个数。
那么眼下最大的争议点,就是这些卡套到底该怎么计量了。
“辩护人的解释也太想当然了!”
费一凡当然不可能同意:“虽然这些卡套一般是套在游戏卡牌上使用,但是不排除拆开套在诸如公交卡、校园卡、身份证上使用的可能性。
所以案涉卡套完全存在拆开零卖的可能,不能因为被告人是按套出售,就想当然的按套进行认定,而要考虑到这些物品在社会上流通之后,有可能造成的扩散效应。”
嗯,言之有理!
付中超顺着费一凡的说法这么一想,好像还真是?
“公诉人说案涉卡套有可能套在公交卡上使用,到底是我想当然,还是公诉人想当然了?”
任真反驳道:“公诉人的这种假设只是存在理论上的可能性,但实际上根本不符合物品的社会使用习惯和出售惯例,卡套和游戏卡牌本就是一一对应的使用关系。
游戏卡牌按副计算没有异议,那么卡套按副计算也不应当存在任何障碍。
而且刚才也已经明确过,被告人的网店中,卡套成套销售的价格在29——49元不等,我们就按照最高的49元计算,一张卡套平均下来也就一元钱。
考虑到对淫秽物品打击的一般目的与力度,一次卖出一元钱的东西,这种物品被纳入淫秽物品范围进行打击的可能性是大是小呢?”
“辩护人说卡牌和卡套是搭配使用的,这没有问题,但单纯按照每张卡套的价格去衡量其社会危害性也是不妥的。”
费一凡很快给出回应:“淫秽物品危害到的,是公共大众在性方面的感情,危害到的法益牵扯到道德和心理健康,不能简单的用金钱衡量。
就像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有一类淫秽物品是扑克牌,一副淫秽扑克牌可能也就两三块钱,这样一平均,一张淫秽扑克牌更没多少钱了,难道针对此类淫秽物品我们就不管控就不打击了吗?”
不得不说,费一凡的这波回应还是非常到位的,法官们脑海中立马就有画面了。
“任律,淫秽扑克牌是个什么东西?”
在费一凡举例的时候,常嘉航凑到任真耳边,小声问了句。
在法条上看到的时候还没多想,现在公诉人提到,常嘉航突然意识到,对这个概念自己是每一点印象。
“你年纪还小,估计没见过这东西。”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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