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考了一会儿,在心里叮嘱自己得小心说话,这才缓缓开口:
“有些人认为民意很容易被操纵,民意不可信,这其实是错误的。
从实质理性的层面上看,民意是社会的一种价值要求,尤其是牵扯到对于某个案件的时候,民意会反映这一时期内,社会公众的情感倾向和道德选择,绝不能将其简单理解为‘乌合之众’的愚见。”
本来没人知道的,现在你这么一说,大家都知道自己是乌合之众了。
庄远东在外边一阵无语,这个朱建飞专业能力上没的说,就是太耿直了,真是有啥说啥啊。
“在当下的新媒体时代,司法案件一旦曝光,很容易就会引起公众关注,民意影响个案的现象确实在逐渐增多,比如前一阵的牛奶案、胡吉图案。
我觉得在这个层面上来说,公众参与司法的意识是在不断增强的,民意可以对我们的司法活动进行监督,这是一件好事。
当然,司法活动还是要站在中立者的角度,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能被民意绑架,不能一味迎合公众的意见,我们作为法官一定要有自己的判断。”
严浪涛头点的如同小鸡啄米一般,朱建飞觉得是时候结束了:
“法律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写在纸上,而是铭刻在每一个公民的心中。
如果我们的司法不被民意接受,司法权威将大打折扣,就难以起到示范和警示效应。
所以我们这次的判决,并没有沿袭以往司法对正当防卫的保守适用,而是在严格对照法律规定的基础上,考虑到了公共大众的一般心理。
在维护法律公平正义的同时,努力做到以案释法,以法释理,实现了司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对于本案判决结果,或许会出现不同的声音,但我们相信这份判决是完全合法、合情、合理的。
我们希望通过余家明的正当防卫,鼓励公民树立大胆反抗不法侵害的观念,让每一个公民都能为社会秩序的稳定出一份力。
同时也希望借着这个机会,能够激活日趋走进死胡同的无限防卫条款,法,决不能向不法让步!”
走出省电视台的大楼,庄远东有些埋怨的说道:“真不是我说你啊建飞,有些东西咱们关起门来讨论讨论,那叫发表对我国法治事业的建设性意见。
但是今天这是什么场合?全国人民都盯着你呢,不是说好了嘴上把点门儿的吗?”
“我说的也都是事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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