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4章 万一他车上还有把刀呢?
“被告人余家明及辩护律师,对公诉人所指控的事实和罪名,你们是否存在异议?”
随着法官的声音响起,所有人的目光都透过屏幕,落在了辩护席的任真身上。
余家明艰难的咽了两口唾沫,也看向了任真。
“我我确实杀了他,但是对故意杀人的罪名,我,我,我不认可.”
简短的一句话,余家明停顿了好几次才说完。
公诉人会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这在开庭前任真就已经跟他说过了,可哪怕已经做过心理建设,在真正在法庭上面临这样的指控时,余家明还是止不住的慌乱与懊悔。
我怎么就成个杀人犯了呢?
朱建飞点点头,看向任真:“辩护律师这边呢?”
“对于公诉人在起诉书中列明的,本案的事实和证据部分,辩护人不存在异议。”
果然么?
公诉席上,秦守山坐直了身子,没有异议就没有异议,只对事实和证据部分没有异议,那就是对罪名有异议咯?
“但是对于公诉人指控的罪名,辩护人不予认可。”
不止秦守山和沈飞,审判席上的三位法官也没有丝毫意外。
这个案件的事实证据不存在任何争议,如果律师不做罪轻辩护的话,也只能从正当防卫入手,那么对指控罪名存在异议就丝毫不奇怪了。
不过,想要打正当防卫,哪有那么容易?
秦守山老神在在,丝毫不慌。
“辩护人简要阐述一下,对公诉人指控的罪名存在何种异议?”
来吧,让我看看你准备说些什么。
对任真这个在本市法律界日益响亮的名字,朱建飞也是好奇很久了,现在终于见到本人,他也有些期待起来。
在正当防卫这个辩护重灾区,他能说出什么花样来?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之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负刑事责任。
本案中,被害人刘成龙先是醉驾违章,与被告人余家明发生冲突后率先进行了徒手攻击,继而持刀连续击打,其行为已经严重危及余家明的人身安全,其不法侵害应当被认为上述规定中的‘行凶’。
对于行凶,法律赋予了防卫人通俗说法中的‘无限防卫权’,虽然被害人生命的逝去令人惋惜,但余家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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