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人,指挥使大人啊!”
沈万三直接扑倒在地上,连续磕了好几个响头:“大人,草民按照您的吩咐,把玻璃杯销往大明各地。”
“原本草民让手下带玻璃杯,去晋商商会展示,以为这肯定是一单大生意。”
“可谁能想到,要价一千两银子一套,他们嫌弃贵,生意不做就罢了,草民的手下被他们打伤了,还说一百两一套玻璃杯,不卖也得卖。”
“晋商么?”朱雄英低声嘀咕道。
晋商这个时候,应该才刚刚起步吧?
那几家富商联合起来,成立了一个商会,在大明中后期的时候,借着资本主义的土壤,就发展起来了。
不过这会是明初啊!
而且,他们惹到的是,不该惹的人,那就是他朱雄英。
别说是朱雄英的鹰犬了,就是朱雄英的一条狗,也不是他们能动的。
“你是怎么被他们打的?”
朱雄英挺好奇这个问题的。
“草民觉得他们欺人太甚,便去了一趟他们的商会。”
沈万三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说道:“谁能想到,他们一听我是沈家的,二话不说就打。”
“没办法,我只能被手下护着逃离了。”
说实话,朱雄英都忍不住,要对沈万三竖起大拇指。
同行是冤家,更何况他们已经成立了小规模的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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