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水,没有吃的。
四周一片漆黑,伸手都看不见手在哪里。
坑洞中楚凌雪抱着背包蜷缩在角落,她看不见四周,但最近这段日子,她都是这样担惊受怕过得,过着过着就习惯了害怕。
听到肚子叫声,她掏出水:“给!多喝点,快到森林了,应该能找到水源的。”
……
……
“喂,庞哥,你在么!庞光你在么?”楚凌雪见对面没有回应。她急了,扔下水瓶伸着双手摸过去。
“哎呀,在的在的。”庞光抓住挫到他眼睛的手回应道。
砰~
软玉在怀,没有温香,大家都好段时间没洗澡啦。
“吓死我了,我还以为你扔下我一个人走了。呜呜……”
“不会的,你放心。”庞光拍拍她的背安慰着。
他刚才确实在沉思,同时在犹豫着。
当他喝着水,捡着水瓶的时候,他内心竟然有一种负罪感。因为他想到了人血馒头的典故,此时,自己不就是一个吃人血馒头的人嘛。
可是,他能杀幽狼和三头猫都是侥幸的,杀一只都吃力,那里有那么多妖兽,去了只能丢掉性命。
这时候楚凌雪,因为害怕抱住了他,那初具规模的胸部顶在他的胸口,却让他没有一丝想法。
对于楚凌雪,他不喜欢,刚毕业初入社会的年纪,为了弟弟可以牺牲别人的性命,就这一点让他不寒而栗。
庞光任职人事工作之前,也兼职过舔狗和备胎的工作,在失败中吸取了丰富的举一反三经验。他知道,此时稍微有经验的男同胞都明白:按现在孤男寡女在坑里的氛围,只要庞光再主动一点,一切都是水到渠成的事情。
谁没有带女生去过鬼屋!
谁没有赖着不走,睡一床就抱抱,啥也不干,但后面啥也干了的经历。
楚凌雪的所作所为,按人才盘点来梳理的话,她的画像就是:漂亮,自私,大胆,狠心,聪明,是做公关和业务的一把好手,现实利益至上。
庞光原先不想救的,但她很聪明给他准备了衣服。
一个又聪明又漂亮又会来事的女人,庞光作为一枚普通的打工狗,虽然心里明白,但拒绝不了啊。就像大多的舔狗和备胎,明明心里清楚,但就是割舍不下呀。
当然,也正是楚凌雪的这一抱,让他下定了决心:既然楚凌雪都能救,喝了救命的水,他要去救,不然良心真的不安,等天亮就去!馒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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