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老实话,保护伞科技确实钻了丑国立法漏洞。
一月底,赵德彬拿到维软系统漏洞和U-Skip软件包的时候,公司法务就向他申明了相关层面的风险,赵德彬对法条内容是知情的。
这使得赵德彬很庆幸自己并不很精通网络加密技术,没有参与U-Skip软件包的开发,U-Skip完全是ELVIS独立完成的,保护伞科技只是属于代理销售的合作方。
保护伞科技现在被视作丑国公司,但凡是保护伞科技的任何一个人参与到了U-Skip的软件开发,丑国的法律就可以管到U-Skip上。
丑国只是不允许让丑国公司从出口自己开发的加密软件,至于丑国公司和海外公司合作经销可不可以,法条上没说。
这就给赵德彬留下了操作的空间。
二月上旬,保护伞科技将U-WiFi和U-Skip的原型和详细资料送到了丑国商务部申请批文,此举可以视作赵德彬伸出了一只试探的jio jio——如果商务部批准了U-Skip发行,说明这事没风险,或者商务部也默认了这种做法;如果不批,那赵德彬也不准备用胳膊拧大腿,大不了这个产品就不上了。
三月份,U-Skip的批文下来了,任谁来看,也不会觉得这个产品有什么坑,恰逢WiFi相关产品完成,赵德彬就想着把U-WiFi和U-Skip一起推向市场,蹭一下保护伞科技上市的热度,为两个品牌在世界市场上的销售做做铺垫。
然后,就是流言在三月中旬发酵,闹大之后,商务部宁愿自己打自己的脸,也要把已经下发的批文收回去。
尽管赵德彬有点心虚,可他依然维持住了“身正不怕影子斜”的气魄,义正词严地将锅甩到了商务部的身上:
“先生,我不知道你的臆测从何说起,保护伞科技始终尊重且遵守丑国法律,从来没有做过任何一件违背丑国法律、法规的事情。
我公司并不是未经允许发布U-Skip产品,早在今年二月,我们就将该产品的所有资料提交给了丑国商务部,并在三月得到了商务部的批准。
我想,对于丑国法律的理解,商务部应该比我们更加精通。
如果商务部都认为U-Skip产品没问题,我们还有什么必要利用法律的漏洞?
相反,我们的一切商业行为都是严守丑国法律——如果没有当局批准,我们不会擅自发布任何产品。
丑国当局应该采取更加开放和创造性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1页 /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