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真的不爱吃花生,这东西的味道让她感到不舒服。
楼少微钳住她的手腕,捏着她的下巴,迫使她仰面望向他,将脸上对花生的勉强与恶心尽数暴露在他的眼底。
“你不喜欢吃这个?”一丝诧异,一丝惊疑,一丝质问,种种情绪在他眼底轮番上演。
她怎会不爱吃这个?
两世师徒,他深谙郑雪吟的习惯。
郑雪吟出身贫苦,乞讨为生,吃剩饭剩菜长大的小姑娘,没有吃过什么好东西,曾经因为偷尝一口别人的汤羹,被打了个半死。
那位甜汤的主人说,那碗汤羹比她的命还要贵重,不是她这种卑贱的丫头配吃的。
比她的命还要贵重。
不过是大山深处野生野长的桃胶和悬崖之颠的金丝燕窝熬出来的,怎么就比她的命还贵重了?
她想着,有朝一日,她若得势,她日日都要吃这个汤羹,当饭吃,当水喝,吃到走火入魔。
眼前这个人,明显是不爱吃这碗汤羹的,神情里的嫌恶和大徒弟的狂热形成鲜明对比。
“不是的,我是……我是太久没有吃到,有些不习惯了。”郑雪吟害怕被看出什么,拼命地舀着汤羹往自己嘴里送。
对花生的厌恶是装不出来的。吃了两口,郑雪吟忍不住呕了一口。
“一定是吃得太多了,再喜欢的东西,天天吃,也会吃腻的啊。”
“我陪着贺兰珏天南海北的跑,每天餐风露宿的,已经许久没有吃好东西了,我的胃一时还不习惯。”
话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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