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sp;
二哥又是当朝皇帝,只要不怕掉脑袋,那就尽情?N瑟吧。
那时候,三个人的关系还是很好的。
都把方文洲当儿子养,因为年龄小,与自家孩子的代沟少,一大两小没过多久就混熟了。
等到宫煜大了些,某日他无意间翻到方文洲写的诗文,看了几篇后,眉头越蹙越深,直到他实在受不了,抽出其中一张纸,递到方文洲跟前,问他:
“钱塘江在哪儿?巫山又在哪儿?你诗里的这些的地方我一个都没听说过,也没见过。”
方文洲坐立不安,一脸惊恐地盯着他:“你,你懂诗?”
宫煜拍掉袍子上不小心沾染的灰尘,继而抬眼看他,理直气壮:“不懂,但我会玩儿啊,你诗里的这些地方我都没去玩儿过。”
方文洲这才放下心来:“世界这么大,哪能所有地方你都去过,这些地方你自是不知道的。”
这理由虽合理,但也颇为荒谬,若论起谁的见识广,走的地方多,方文洲远远比不上宫煜,所以他诗里的东西只能是杜撰的,要么就是天外之天,方外之地。
这个疑惑也一直埋藏在宫煜的心里,直到上元佳节那日,方文洲拉着他猜灯谜,一连十个谜底,方文洲只猜对了一半,还有一半是宫煜让他的。
那时间他就在想,这样的人,这样烂的文采,是如何坐上如今这个位置的?
几壶桃花醉下肚,方文洲大醉酩酊,他拉着宫煜的衣袖,什么话都往外说,就连自己穿越前是个小公司里没日没夜熬夜加班,结果连房租都交不起的社畜之畜的事情也吐了出来。
他说他酒量很好,当年陪老总参加酒局时,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3页 /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