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高兴,原本对眼前这个男人还有点害怕。
现在看他就像鲁滨逊遇到了星期五,成了她唯一的伙伴和朋友。
“你等会儿,我把兔子宰了煮来吃。”
宋闻钦表情有点怪。
“不养着吗?”
“养什么!咱们自己活着都不容易了,还养兔子干什么?更何况我们还在村里,要是让人知道我们有兔子,这些人肯定会为了肉杀了我们的!”
虽然手里的兔子又瘦又小,吃了也不顶饱,但现在是末日,身上东西越多就越不安全。
这么简单的道理,宋闻钦自然明白,但以前的江今禾可能不明白。
结婚这三年来,他知道江今禾是被宠坏了的女人。
五年前,大夏还没干旱的时候。
江家是村里最富的地主。
不说银钱多少,但鸡鸭鱼牛羊猪这些从来就没缺过。
江今禾是独生女,深受父母宠爱,才长成了这样子。
她贪吃懒惰,心肠也软,以前见他捕鱼杀鸭都会不忍心,今天却突然变了。
宋闻钦敏锐感觉到面前的人变了,但没多说。
算了,不管江今禾变成什么样,他不在乎,他要的只是“已婚”的身份。
宋闻钦没再阻止江今禾,默默地看她拿着兔子进了厨房。
现在是荒年,偏偏她还嫁入了宋家这像饿狼一样的家庭。
家里三兄弟,俩嫂子可不是什么省油的灯。
而宋闻钦看上去壮实,但实际上没多少本事,分家没分到什么,厨房里连油盐酱醋都没有。
江今禾想做一顿好的,现在也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这怎么行!
江今禾虽然是世界生存大赛的冠军,可她真正的专业可不是什么探险家!
江家祖祖辈辈都是厨艺大师的传人。
如果她做出难吃的饭菜,那就是对祖先的不敬!
想来想去,她只好给兔子放了血,用烟熏火燎的方式把兔肉烤熟,尽量去掉肉的腥味,弥补没有盐的口感问题。
小小的兔子烹饪完,夜色已深沉。
江今禾满脸不好意思地将肉干递给宋闻钦,说:“没找到调料,暂时只能这样吃了,你就当个小零食尝尝吧。”
调料?
宋闻钦的表情更加微妙起来。
这都啥时候了,谁还在乎做肉要不要调料。
别说是一点儿盐没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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