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阵型,敌人就像是一堆乱被啃的七八糟的桑叶,只有任人宰割的命运,区别只是什么时候被宰割。
侬一刀的长子侬学求是前锋部队的统领,他所率领的猎叉兵其实是战斗力最强的部队,如果放在有经验的人手里指挥,那威力自然是巨大的,但是这显然是做不到了,猎人们疲于奔命,猎叉不能组成攒刺的态势那就和柴火没啥区别,韦世豪的部队是刀盾兵,盾牌一档,拦住了猎叉,然后一刀砍下,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不杀你,只要砍伤你就行,反正僚人缺医少药,受伤了就是等死差不多。双方接战了半个时辰,猎叉兵死伤过千,阵脚大乱,侬学求实在是忍不住了,他决心用一己之力扭转战局。侬学求紧盯着离自己不远的韦世豪,目眦尽裂的吼叫着,“韦家小儿,可敢与我一战?”
这个韦世豪是百色地区的僚人首领韦不群的长子,家族的继承人,他投奔官军,政治意义强于实际意义,所以,刘骏更关心的是他本身代表的百色韦家,也就不在意他本身的指挥能力,直接按照声望给他一个校尉的职务,叫他统领前军,他本身也懂的自己的斤两,没有试图插手指挥,只做自己的任务,现在看到侬学求挑战,立刻就兴奋无比,他们作为僚人的的首领,彼此虽然不熟悉,但是早就互相闻名,都听说过对方的勇猛,现在既然有机会,自然要较量一番,再加上这么半天自己一点存在感没有,和普通士兵一样战斗,实在是有点对不起自己的官位,要是能够斩杀敌人的将领,那也算是光宗耀祖了。想到这里,韦世豪并不拒绝,反而是大喜过望,一挥手,带着护卫的亲兵就冲了过去,嘴里哈哈笑着回应道:“侬家反贼,今天就叫你知道一下韦家的厉害。”
韦世豪一边喊一边冲,很快就来到了侬学求的眼前,当头一刀劈下,这一招朴实无华力大招沉,带着狂风卷向侬学求。
侬学求不甘示弱,一挺手中的猎叉,去格挡对方志在必得的那一刀。咔嚓一声,钢刀就劈砍在猎叉的叉杆上,侬学求这把猎叉是用山中的千年老藤制作的,坚韧无比还弹性十足,普通刀子砍上去连痕迹都不会有,但是韦世豪这把刀不一样,是刘骏为了表彰他的功绩(带头加入官军)而奖励的来自罗氏商行的特制钢刀,据说采用了特殊方法加入了很多神奇的合金,所以锋利无比,可以劈开十枚铜钱,堪称神器,所以这一下子就是典型的矛盾之争,究竟是猎叉结实还是钢刀锋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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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一触即分,各自低头审视兵器,只见那柄乌油油的猎叉上赫然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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