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没见过这么多的人马,另一方面也没见过这么齐整的部队。
一个个的都穿着整齐崭新的麻布衣服,还有牛皮铠甲(在两广地区穿铁甲会热死,还会生锈),每一队人马都有五颜六色灿烂的旗帜,花里胡哨的特别好看,在最前边有一面好大的旗子,估摸着那布料能给十个女孩子做衣服都足够了,真的好大呀,太浪费了,这么结实的布料不拿来做衣服反倒是当成旗子,那有个什么用吗,这些生僚男人一边咽着唾沫一边咒骂着,丝毫没有意识到这些衣着光鲜的士兵和自家有什么关联。
但是这个世界上,并不是你不知道或者不去想就不会发生的,所以,当这支军队的前锋站稳脚跟之后,领队的少年将军毫不犹豫的发布了命令,他用手一指那些侬家的汉子,面无表情地说道;“进攻!”
这个面无表情的少年就是马锺,在广州这几年,他已经不复少年的稚气模样,变成了一个十七岁的青年人,长期在热带阳光下,他的肤色已经变成了健康的小麦色,身高已经长到了九尺,也就将近两米,虽然如此,但是并不笨拙,体形修长,并没有什么臃肿或者说壮硕的体态,整个人看上去健美有力,很耐看的少年人。马锺的坐骑已经换成了印度白犀牛,原来的披毛犀被船运到了山东喂养,毕竟岭南太热了,那种动物呆久了会中暑的,而产自本地白犀牛就不会了,既可以翻山越岭如履平地,也可以负重,否则除了大象之外实在是找不到哪种动物能扛得住他的那一对三百斤的擂鼓嗡金锤。多年来在军队中厮混,马锺已经不再是那个只知道奋勇冲杀的勇武少年,而变成了一个会审视战场情况,精确谋划的战术大师,他只要一看,就知道眼前的敌人不堪一击,根本不需要自己亲自上阵,只要自己这些亲自训练出来的三千长刀手一波冲锋,这些敌人就会像土鸡瓦狗一样任自己宰割。
他看的一点没错,这些侬家人根本就不是什么军队,只不过是凑在一起的农民猎人或者采药的山民,战争是一门学问,不是说给你一把刀或者一支枪,你就变成了军人的,这样的人就是送人头的,就算是到了民国时期,热兵器作战的军阀们也坚信,少于半年训练的新兵蛋子不能上前线送人头,要知道火枪兵的培养可是比冷兵器容易太多了,那么追求阵列纪律和武功的冷兵器士兵,正规军和民兵的差别有多大,在古代着名战例中以一当十以一当百的战例都有,为什么,原因很简单,永远不要用你的爱好去对抗职业,那会死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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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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