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杀是没用的。
但如果只是封印他们,经过时间推移,封印也会消减。
叶云归思来想去,打算从根源解决。
团子看着叶云归刀掉一只又一只魔族,然后分解他们的身体灵力,一寸寸分析。
经过这么多世界,团子早就不是以前那傻乎乎的模样了,它完全明白叶云归要做什么了。
在未来,基因实验是消灭物种的有效手段之一。
叶云归这是要分析出魔族为魔的成因,完全更改魔族的体质。
当“魔”的性质彻底消失,那世间也就不存在魔族了。
只是……
团子看着在叶云归手下被活剖到不成人形的一滩肉泥,“啧啧”两声,舔舔自己的肉骨头。
这些魔族平日里嚣张跋扈习惯了,谁能想到会有个人横空出世,专门虐杀他们,还是以这样残虐的方式。
果然人生在世,多做好事,否则哪天栽了跟头,连死都是个奢侈。
割开手下魔族的最后一根经脉后,叶云归将这滩还有口气的烂肉丢进了空间戒指里。
这枚空间戒指还是在末世那个世界从女主那抢来的。
也不愧是女主的金手指,到其他世界竟然一样适用,还能装活物进去。
打从要研究魔族开始,叶云归便将戒指清理了一下,将其打造成一个大型研究室。
这堆烂肉丢进去,空间戒指上的数字从999跳动到1000上,里头竟然有一千凶魔了。
叶云归指间运力,灵力跳动,满身血污消去,露出清丽的面容。
再一伸手,从戒指中流出千条血丝,最终凝结成一颗血色晶核。
叶云归取出自己的气运弯弓,将晶核摁在弓身处。
当晶核嵌入弯弓之中,血色瞬间被煞气吸收,弓身发出阵阵嗡鸣,随后力量陷入狂暴状态。
叶云归感受到那强大的力量之余也能感受到自己的理智也随着力量的发泄而抽离,并在强大的力量中体会到了自己平日里发疯时才会有的快感。
魔族的血肉就是行走的兴奋剂,会让自己终日处于亢奋之中。
叶云归都不想将魔族变成人了,如果能把他们圈禁起来,将他们炼制成提升力量的养料。
直接用来修炼很可能会被同化成魔族,但如果将其血肉与其他东西进行调和,将其作为短期增强力量的秘药,那样的话……
那样的话,这个世界会乱套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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