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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抚优办领导亲自去医院探望原主,发现小姑娘骨瘦如柴,浑身是伤。
新伤叠旧伤,身上没有一块好地方。
四岁的孩子看起来就两岁左右。
领导震怒,联系那片辖区派出所立即去林家处理抚恤金被霸占,原主被虐待一事。
街道办,妇联闻讯赶去。
派出所所长出面,林老太老老实实交出霸占四年的抚恤金,到农场改造半年。
介于街道办、妇联和稀泥,林小姑又未成年,民政局领导做了原主的监护人。
原主的抚恤金每月由林小姑去民政局领取。
派出所所长监督,确保林小姑每个月把钱花在原主身上。
林小姑表现良好,成年后获得原主的监护权。
出嫁那天,带着原主到了夫家。
从此原主和李国珍在一张炕上睡觉,一张桌子上吃饭。
李国珍仗着自己在家里的地位,没少欺负原主。
原主寄人篱下,不想让小姑难做,不得不忍气吞声。
渐渐养成了李国珍霸道的性子,看到原主的东西就想霸占。
她刚拿到一斤鸡蛋钱赔偿,李国珍就来要两斤。
当她开银行的?
她就是开银行的也不救济乞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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